离婚过了三十天还能去办理吗
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。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,未申请则视为撤回。因此,过了冷静期后的三十天内,双方仍有机会办理离婚手续。
提醒:若冷静期届满后超过三十天未办理,将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重新计算冷静期。如双方关系持续恶化,出现暴力冲突等现象,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帮助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如下:
1. 确保冷静期已届满且未超过届满后的三十天期限。
2. 双方应就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,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。
3. 携带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等相关证件,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。
4. 在婚姻登记机关,双方需亲自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,并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。
5.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离婚协议进行审查,如符合要求,将颁发离婚证。
6. 如冷静期届满后超过三十天未办理,双方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,并重新计算冷静期。在此期间,双方可寻求律师或婚姻咨询师的帮助,以更好地解决离婚相关问题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
从法律角度看,离婚过了三十天冷静期后,处理方式主要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。
选择建议:双方应确保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,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,并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。
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
微信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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